韩国住所申报事实证明签发
外籍同胞为证明韩国国内居所申报事实,在出入境及外国人厅(办事处)、出入境及外国人事务所(办事处)
以及市郡区政府(邑、面、洞)或网上申请
应备文件
1.访问申请
- 本人申请时 身份证
- 代为办理时 申请表(委托书)1份、委托人身份证(复印件)及代理人身份证